北京出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实施方案

  北京市建委日前发布《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于不同产权结构、不同使用性质、不同供热方式、不同外装饰情况的建筑,分类确定改造技术方案。
《方案》针对我市目前建筑耗能情况,提出对既有供热系统、大型公共建筑、普通公共建筑、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居住建筑主要包括混凝土装配式大板楼、传统砖混结构住宅、农民住宅、老城区住宅。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包括外墙保温改造、建筑外门窗节能改造、屋面节能改造、单元门节能改造、采暖系统平衡调节、加装楼宇热计量表等。对住宅原为公产房,原产权单位有一定经济实力,而住户有强烈改造愿望的,优先支持由原产权单位组织并投资进行节能改造和采暖系统平衡调节。对个体锅炉房或区域锅炉房供热的住宅,住户有强烈改造愿望的,优先支持锅炉房产权单位组织并投资进行住宅节能改造和采暖系统平衡调节。
   此外,《方案》针对老城区住宅保温条件较差,实行采暖“煤改电”后电耗很高的现状,对确定长期保留的老城区四合院、平房,在结构安全的情况下,鼓励进行墙体、外门窗节能改造和使用可再生能源进行建筑采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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